賈富彬 張曉彤
  本報訊(記者賈富彬 通訊員張曉彤)近日,山東省夏津縣檢察院監所科科長王書光第一次正式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時,問起了他家中子女情況。李某聽後一愣,隨後眼圈便紅了。他告訴王書光,自己有一個10歲的女兒,3年前輟學了,妻子也因犯罪被判了八年,正在服刑,家中只有年邁的母親靠撿廢品謀生。王書光立刻將信息記錄在案,準備在訊問結束後進行核實調查。
  王書光的提問並非一時心血來潮,而是根據該院2013年11月出台的《刑事訴訟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意見》進行的調查。該《意見》要求自偵、偵監、公訴、未檢、監所部門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必須對居住在該縣縣域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家庭情況進行調查,重點查明其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情況和受教育情況。如發現有失管風險,立即交予未檢科。
  與此同時,該院聯合教育局、民政局等8家單位會簽工作意見,從司法和社會兩個層面共同管護,有效開展生活救助、教育救助、醫療救助、心理救助、就業救助等五項救助工作,努力實現刑事訴訟中未成年人零失管。
  這套失管未成年人排查救助工作模式,被該院稱為“6十8”救助模式。
  王書光將李某的情況材料移交未檢科後,該院為李某女兒申請了救助金,並協調有關部門讓孩子重返校園。為了保障一家的生活,該院又與民政、鄉鎮、村委會等多方協調,為其辦理了低保。
  截至目前,該院已對150名犯罪嫌疑人家中未成年子女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對查出的8人進行了單項或聯合救助。為使“6十8”救助模式常態化,該院將此項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在12個街道辦事處建立了救助聯繫點,在社區村落中建立了救助服務網絡。  (原標題:山東夏津:“6+8”模式護佑失管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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