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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5月14日電 據馬來西亞《光明日報》報道,華裔情侶陳傑毅和李美玲因接獲新加坡拍攝工作,而要求馬來西亞地庭暫時歸還國際護照的申請,12日獲得批准。
  不過,地庭法官阿都拉希諭令兩人不能向新加坡媒體發表他們因“肉骨茶慶開齋”風波而被控的任何言論。
  面對3項控狀的陳傑毅和李美玲,兩人於12日身穿黑色外套準時抵庭聆訊。開庭前兩人也有交談。代表兩人的張裕田律師在開庭時,就向法庭提出暫時歸還國際護照的申請。他說,兩人因為接獲新加坡的拍攝工作,所以向法庭提出申請暫時歸還國際護照。他說,申請暫時歸還的期限是從2014年5月18日至同年6月3日。
  張裕田說,由於之前法庭諭令的保外候審附加條件是每月初到警局報到,辯方也要求法庭批准兩人不必於6月1日到警局報到。他說,新加坡的拍攝工作主要是有關兩人在新加坡的生活點滴,拍攝並不講述兩人在馬來西亞的生活,所以不應約束兩人的言論自由。
  主控官哈菲查副檢察司要求法庭設附加條件,即兩人不能向新加坡媒體針對此案發表言論,但遭辯方反對。與此同時,他也基於控方將針對上訴庭早前撤銷3項控狀中其中一項控狀,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法庭擇定下一個過堂日期。
  陳傑毅和李美玲是於2013年7月18日因邀請穆斯林吃肉骨茶慶開齋而被控上地庭,他們共面對3項控狀,即扺觸2002年電檢法令、觸犯1948年煽動法令,以及刑事法典第298A(1)(a)條文(引起不同宗教的憤怒及仇視)。
  他們於同年8月21日入稟高庭,針對他們在第三控狀中被指抵觸的條文,即刑事法典第298A(1)(a)條文提出撤控申請,但被高庭駁回。  (原標題:大馬華裔情侶邀穆斯林吃肉骨茶被訴 撤控申請被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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